詳細信息
標題 | 關于分戶條件的問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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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日期 | 2022-06-20 |
內容 | 您好,我想咨詢一下,滿足哪些條件可以分戶?謝謝。 |
受理回復
回復日期 | 2022-06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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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單位 | 河南省公安廳 |
回復內容 | 網友您好,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支持,現將您咨詢的問題答復如下:《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范》規定: 第二十三條立戶、分戶和并戶 一、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、申請人書面申請; 2、申請人《戶口簿》; 3、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; 4、結婚立戶的須提供《結婚證》;離婚分戶的需提供《離婚證》或法院判決書; 5、購房立戶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,或購房合同及發票。 二、辦理步驟 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,派出所審核,符合規定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,同時簽發新的《居民戶口簿》。 三、工作要求 因離婚分戶,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,可以憑法院判決書、調解書和公安派出所調查材料辦理分戶或遷移手續。 |